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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5号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发表时间:2018-10-30 分享到:
   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5号代表建议由我厅独办。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,我厅采取深入调研、积极协商、解释政策等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,得到代表的理解。
    办理情况如下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和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,不孕症的治疗费用暂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报销范围。

   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人社部反映,争取早日将不育(孕)症的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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